桃浦智创城核心区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624(规划 031-01)地块效果评估公示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智创城624规划031-01地块,西至山丹路,南至常和路,东距河道李家浜约240m,北距真南路约310m,总面积约14690.6 m2。历史上,本地块曾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不属于12+3企业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624(规划 031-01)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使用, 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

修复施工单位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33月29日正式开展治理修复工作,至2023927日,完成本项目全部的污染土壤修复和自检工作。修复工艺为原地异位氧化工艺截至修复项目竣工,本地块污染土壤实际验收方量为10813 m3其中建筑垃圾1077 m3,修复深度为3.0 m冲洗后建筑垃圾和修复土壤检测达标后回填。

效果评估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现场监测工作于202346日开始,截至2023112日已完成清挖基坑、修复后土壤、废水、废气和潜在场地二次污染的验收工作。现场采集的土壤、地下水和废水样品分析工作由具备CMA资质认定证书和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检测实验室(SAES)承担无组织大气样品由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承担。项目实施期间进行1次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采样监测,检测结果均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93-2015)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93-2015)要求。20231031~112效果评估单位对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进行现场采样共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位和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土壤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修复施工单位在修复施工过程中与环境监理单位、效果评估单位密切配合,以设定的场地修复目标和二次污染防控要求为依据,保质保量、安全有效地完成了本项目治理修复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施工过程不污染周边环境,不影响周边居民,不产生安全事故”的要求。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收到周边居民投诉。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作为环境监理单位对该项目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工作。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对该项目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进行了验收监测和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监测数据结果表明,修复后土壤样品中目标污染物的浓度低于清理目标值。

修复效果评估结论认为:本项目桃浦智创城核心区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624(规划 031-01)地块后续按照《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用地规划落地实施(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可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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